学报支部党课一
早期共产党的探索与奋斗
从1840年开始,中国逐渐丧失独立的地位,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中国人民进行了一系列反对外国资本—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统治的不屈不挠的斗争。中国共产党就是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产生的。
共产党的早期组织成立
1920年春夏之交,陈独秀以马克思主义研究会为基础,多次召集会议,商讨建党问题。1920年8月,在上海环龙路渔阳里2号的《新青年》编辑部成立了中国共产党上海发起组,推选陈独秀为负责人,标志着中国第一个共产党早期组织的诞生。此后,北京、武汉、长沙、广州、济南等地也相继建立了共产党早期组织。
中共一大
1921年7月23日至8月3日在上海法租界举行,会议在最后一天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游船上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13人,代表全国50多名党员。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选举产生了党的第一个中央机关。一大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
中共二大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举行。大会正确地分析了中国的社会性质、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动力和前途,指出了中国革命要分两步走,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各民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对中国革命具有重大的深远的意义。
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
亦称“二七大罢工”。1923年2月4日,京汉铁路沿线三万多工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举行总同盟罢工。7日,吴佩孚派军队对罢工工人进行血腥镇压,全国工人运动暂时转入低潮。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次工人运动高潮的顶点,罢工最终以失败告终,但它进一步显示了中国工人阶级的力量,扩大了党在全国人民心中的影响。
中共三大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在广州东山恤孤院31号(现恤孤院路3号)举行。大会正确解决了建党初期党内在国共合作问题上存在的重大分歧,统一了全党的认识,正式确定了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与国民党进行党内合作的策略方针,使党能够团结一切可能联合的力量,共同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
国民革命
也称大革命、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是1924年1月至1927年7月之间中国人民在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合作领导下进行的反对帝国主义、北洋军阀的战争。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国民革命兴起。在中国共产党的积极参与和努力下,大革命风暴迅速席卷全国。1927年蒋介石和汪精卫先后“清共”,国共合作破裂。
黄埔军校建立
在苏联帮助下,国共合作的国民党陆军军官学校于1924年5月在广州黄埔创立(即黄埔军校)。孙中山任军校总理,委任蒋介石为校长、廖仲恺为党代表。中国共产党从各地选派许多党、团员和革命青年到军校学习。11月,周恩来出任军校政治部主任,健全政治工作制度。
中共四大
1925年1月11日至22日在上海举行。大会通过了《对于民族革命运动之议决案》等11个议决案。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和工农联盟问题。党的四大作出的各项正确决策,为大革命高潮的到来作了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此后,全国的革命形势迅速发展,工人运动风起云涌,农民运动轰轰烈烈,大革命的高潮来临了。
五卅运动
1925年5月30日,英帝国主义巡捕在上海开枪屠杀游行的学生和群众,造成震惊全国的五卅惨案。这一事件引起全国人民的公愤,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地举行游行示威、罢工、罢课和罢市,形成大规模的反帝爱国运动。五卅运动的爆发,标志着大革命高潮的到来,为北伐战争准备了群众基础。
省港大罢工
1925年6月19日,为了支援上海人民五卅反帝爱国运动,广州和香港爆发了规模宏大的省港大罢工。此次罢工由共产党人邓中夏及苏兆征领导,历时1年零4个月,是世界工运史上时间最长的大罢工之一。省港大罢工,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沉重地打击了英帝国主义,对巩固广东革命根据地和准备北伐战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发表
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以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分析了中国社会各阶级,辨明了中国革命的敌人和朋友,从而集中了当时党内的正确主张,初步提出关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思想,为党领导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它标志着毛泽东思想的萌芽。
中山舰事件
也称“三二O事件”。1926年3月20日,蒋介石调动军队宣布戒严,断绝广州内外交通;逮捕李之龙,扣留中山舰及其他舰只;包围省港罢工委员会,收缴其卫队枪械;包围广州东山的苏联顾问所;驱逐了黄埔军校及国民革命军中以周恩来为首的共产党员。中山舰事件是蒋介石蓄意打击和排斥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事件,成为国共关系发展中的一个转折点。
北伐战争
北伐战争是在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军阀”的口号下进行的。在北伐进军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在军队、政治工作以及发动工农群众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北伐战争结束后,中国实现了形式上的统一。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发表
1927年3月5日,毛泽东发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此文是为了答复当时党内党外对于农民革命斗争的责难而写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领导农民革命斗争的纲领性文献,这些关于农村调查的具体实践、问题选择与行动倡导,在历史的紧要关头,为农民运动调查奠定了基础,为革命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推动了农村大革命运动的继续发展。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
1927年4月12日,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新右派在上海发动反对国民党左派和共产党的武装政变,大肆屠杀共产党员、国民党左派及革命群众,宣告国共两党第一次合作失败,导致国民革命被迫中途夭折,成为国共十年内战的开端。
中共五大
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在武汉进行。大会通过了《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议决案》《土地问题议决案》等,接受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七次扩大会议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案,纠正陈独秀的机会主义错误,并决定党的重大方针政策。
我们党早期虽没有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提法,但从严治党的理念已经付诸实践,尤其是在思想教育、干部管理、党内政治生活、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等方面的宝贵思想与经验,对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仍有借鉴意义。
中国共产党早期的创建者和领导者,在领导革命的各个历史时期,积累了丰富的党建思想理论与实践经验。当时,中国共产党虽没有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提法,但从严治党的理念已经付诸实践。这些宝贵的思想与经验,对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仍有借鉴作用。
坚持思想建党,思想教育从严
党成立后,各种社会成分的人纷纷加入,尤其是农民和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占据了党员中的大多数。他们在党内接受先进思想的同时,也会遭受各种错误思想的侵害与腐蚀,严重影响着党的先进性。“党内最本质的矛盾,就是无产阶级思想与非无产阶级思想的矛盾,其中最主要的是无产阶级思想与农民、小资产阶级思想的矛盾”。有鉴于此,解决党员的思想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的政治报告中,毛泽东提出,增强全党的理论水平,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务必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掌握其基本原理,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党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使全党干部加入到教育学习这个大活动中来,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更加中国化,使全党的理论化水平总体得到提升。
正是因为我们党将思想建党放在第一位,一以贯之与各种错误思想进行斗争,强化学习意识,加紧思想教育,从而使各种出身的党员成为了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新党员,并在革命实践中锻炼成为有阶级觉悟的、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的战士。
纯洁党的队伍,干部管理从严
中国共产党向来十分重视党的队伍建设,强调既面向党员整体,又凸显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与培养。
革命战争时期,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是党组织建设最为迫切的需要。为此,毛泽东为新党员的发展设立了严格的制度门槛,要求发展新党员务必严格遵循党章要求,并重点强调:“我们共产党不是谁想入就能入,党章规定要经过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入党是有条件的。”有效抑制和消除了一些投机分子的不良入党动机,在源头上为从严治党创造了良好的党内环境。在《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中,我们党明确提出:“能否为党所提出的主张而坚决奋斗,是新党员的主要标准。社会成分是应该注意到的,但不是主要的标准。”明确指明了吸收新党员是以个体发展为标准,不能仅仅看社会成分,从而使大量有志向的人加入共产党,为革命成功奠定了组织基础,同时通过入党限制和教育,纯洁了党的队伍。
在培育优秀党员干部方面,毛泽东坚持高标准的选拔原则,主张“任人唯贤”,要求党员干部不仅要德才兼备,更要“努力精通技术和业务,使自己成为内行”。充分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他在《论新阶段》中明确指出,在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有两条路线,一个是正确的“‘任人唯贤’的路线,一个是错误的‘任人唯亲’的路线,这两条道路是完全不同的、对立的,是会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向不同方向发展的”。走“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同时还应当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其中“德”就是坚定不移地践行党的路线,执行党的各项标准制度,恪守党的纪律,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才”便是有独立思考和工作本领,自力更生,踏实肯干。这里强调把二者结合起来,党员干部兼备德与才,才能使党的干部队伍建设获得全新的发展。
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内政治生活从严
毛泽东在《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指出:“要善于倾听下面干部的意见。先做学生,然后再做先生;先向下面干部请教,然后再下命令。”通过制定严密的议事决策程序,特别是在决策程序中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从而避免决策中的随意性或“拍脑袋决策”,防止决策中搞个人专断、“家长制”等现象。
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刘少奇首次概括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即“四个服从”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党的一切工作由中央集中领导。这是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精辟概括,所有党员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都必须无条件的绝对执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相配合,才能有完整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下,协调配合好各方面的关系,对加强党内团结,提高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避免矛盾和冲突具有重要意义。总之,党的集中制建立在民主制的基础上,不能摆脱民主空口说集中,集中制也不是个人独裁、专横统治;党内民主是集中领导下的民主,不是极端民主化和无条件的自由化,更不是党内的无政府状态。可见,当时党的领导人已对民主集中制下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有了系统深入的了解,不能将它们分开、对立起来,而应该把它们有机统一起来。由此看出,这个时期党内民主集中制理论已经比较成熟了,许多内容至今仍为我们党所坚持。
培育优良作风,改进作风从严
我们党始终强调党的作风建设,坚持发扬民主作风,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面向全体人民群众吸纳意见和建议,改变“家长制”作风,充分落实民主要求。延安整风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宗旨,之所以能够在党内产生深远影响、修正党内出现的不正之风,就是因为我们认真地系统地贯彻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我们要发扬正确的批评,反对不正确的批评,这就是整风”。正是贯彻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反省中传播了民主作风,确保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顺利进行,减少了决策失误。
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提出了“三大作风”,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自我批评的作风,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统一奉行的行为标准。新中国成立前,为了经受党的作风建设新的考验,毛泽东向全党提出了坚持“两个务必”的要求,为预防党员干部思想失守、防范党员干部作风下滑、肃清不良作风、维护党组织内部的生态环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健全法制,惩治腐败从严
我们党十分重视惩治腐败,在严惩党内腐败问题上,突出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并领导全党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维护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规章制度。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26号——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等。为党在各个时期的反腐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党内贪腐的扩展。
为了更进一步严惩腐败,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与纯洁性,我们党组织构建了党内外监督机制,面向全社会鼓励人民群众加强对党员干部工作的监督。毛泽东曾多次警示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实行贪污和实行浪费,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更遵循依法治党的原则提出:“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这些做法,在今天对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有着深远的借鉴、启迪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