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报编辑部
 网站首页  本刊简介  机构设置  党建工作  作者投稿  编辑办公  专家审稿  管理文件  往期目录  下载专区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作者投稿>>作者投稿>>正文
文章内容页
《肇庆学院学报》关于人工智能使用的告知书
2025-04-10 10:25  

为更好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促进学术研究,丰富学术研究的技艺与方法,推动实现人工智能与学术研究的融合发展,积极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给学术研究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和科技伦理挑战,构建人机协同时代的科研新秩序,本刊特启事如下:

1.本刊不接受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参与投稿署名。

2.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在投稿中的应用,仅限于语言润色、文献检索、数据整理与分析、思路开拓等辅助研究环节。

3.投稿须出具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并签署作者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一)所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名称、开发者、版本等信息。(二)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在论文撰写中的用途,并在文中标注出生成的内容。(三)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记录,包括原始提示词与生成输出的对照记录等。(四)对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包括观点、数据表述以及资料等),是否已对其准确性、真实性进行交叉验证;如果来自第三方,是否已取得第三方许可并已在文章中予以致谢和说明。

4.本期刊不接受存在如下情形的投稿: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生成文章的主体架构、核心观点和主要内容,改写既有研究成果;虚构工具信息或隐瞒使用情况;伪造或捏造文献、内容与数据等。

5.作者应对论文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情况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与道德责任。肇庆学院学报编辑部保留长期追踪与审查投稿、刊稿中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情况的权利,逐步建立并完善针对投稿人、审稿人学术诚信与外审公正性的审查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专业检测系统、聘请技术专家共同外审等方式。一经查实存在隐瞒或不如实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的情况,以及存在上列第四点相关行为,本刊将视为违反学术诚信,有权采取退稿、撤稿、通报所在单位、10年内禁止在我刊上发表文章等措施。对本刊声誉等造成损失的,本刊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本告知书适用于《肇庆学院学报》的所有学科栏目,并将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发展作出相应调整。

7.本告知书自2025年第2期起施行,由肇庆学院学报编辑部负责解释。


肇庆学院学报编辑部

2025年3


版权所有:肇庆学院学报编辑部